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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市酒店不承办婚宴、生日宴、团体宴等群体性聚餐活动

北京:全市酒店不承办婚宴、生日宴、团体宴等群体性聚餐活动

  • 分类:新闻中心
  • 作者:血康医院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2-07-21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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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北京:全市酒店不承办婚宴、生日宴、团体宴等群体性聚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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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新冠肺炎流行北京酒店防控指引(第二十版)》(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不承办”原则,全市酒店不承办婚宴、生日宴、团体宴等群体性聚餐活动(政策调整的,另行通知);全市酒店继续从严从紧控制会议、培训、论坛等聚集性活动(政策调整的,另行通知);核心区酒店继续暂停承办会展、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政策调整的,另行通知)。

7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入境未满10天的人员(澳门方向除外)不得在酒店参加会议、培训;所有在酒店参加会议、培训的人员须测温、扫码验码(不能以亮码代替扫码)并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酒店承办的会议、培训,有来京人员参加的,人员闭环管理。

《指引》全文如下:

一、履行酒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成立领导小组。酒店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酒店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及时妥善处置。酒店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岗位管理,严格做到“六个到位”,即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填报到位、扫码查验到位、限流措施到位、防疫规范培训到位、场所消杀通风到位、员工个人防护到位,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制定应急预案。依据市复工复产防控组制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建议》和北京市疫情防控与安全应急有关规定,制定《酒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并组织开展演练。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设置防疫督导员。酒店应设置防疫督导员,防疫督导员佩戴明显标识,负责对酒店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酒店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通告,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填报到位。建立酒店全口径员工基础信息台账,酒店全口径员工含各类小时工、短工、临时工、实习生、外聘、外包、劳务派遣、保安、保洁、保障人员以及对外合作出租经营区域的员工等。全口径员工基础信息台账要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现住址、核酸检测情况、疫苗接种情况、每日健康状态、每日健康宝状态(每日健康码为绿码或异常)、进出京(准确掌握记录全口径员工出京和返京时间、出京去过的城市等信息)、出入境等信息。

扫码查验到位。要严格履行扫码查验“四方责任”。酒店应安排专人值守,对所有进入酒店人员(含已入住人员、长包房人员和酒店全口径员工),逐人测温、扫码验码,并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严禁酒店入口无人值守或无人查验,不扫码、不查验、不阻拦,“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严格落实酒店“一址一码、不能多址同码”。

酒店要提供适老(幼)服务,提示和引导无法提供北京健康宝状态的老年人(儿童),出示其本人身份证件或提供身份证号码,由酒店员工通过“老幼健康码助查询”等功能助查获取健康状态并对其测温,提供人性化适老(幼)服务。

对于拒绝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宝扫码验码的、体温异常的(发热的)、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禁止进入和入住酒店。

不得拒绝健康码异常的涉疫风险人员进入和入住酒店。为防止北京健康宝出现红码、黄码或弹窗限制等健康码异常的涉疫风险人员将疫情风险传播扩散至社会,根据首都疫情防控需要,酒店作为有住宿功能特殊的公共场所,不得拒绝北京健康宝出现红码、黄码或弹窗限制等健康码异常的涉疫风险人员进入酒店和入住酒店。

设置临时安置客房。酒店应优先在一层或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带独立卫生间的临时安置客房。对新申请入住人员和已入住人员北京健康宝出现红码、黄码或弹窗限制等健康码异常情况的,酒店应迅速将健康码异常的涉疫风险人员安排在酒店临时安置客房内。或将其现住的客房作为临时安置客房(有条件的,临时安置客房区域应与其他正常入住客房区域适当分开),严格做到单人单间、足不出屋(门)。临时安置客房产生的垃圾按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处理。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酒店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环境通风、消毒消杀、设立临时安置客房、备齐备足防疫物资、掌握入住人员(含长包房人员)健康状况和每日健康宝状态(每日健康码为绿码或异常)、全口径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与健康监测、全口径员工全员疫苗全程及加强免疫接种、全口径员工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含7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建立全口径员工出京和返京报备制度(准确掌握记录全口径员工出京和返京时间、出京去过的城市等信息)等系列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文化执法、文旅部门检查人员在督查检查中发现酒店扫码查验“四方责任”落实不力,酒店存在入口无人值守或无人查验,不扫码、不查验、不阻拦,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等问题,视情给予责令整改、公开通报。一周内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责令整改、公开通报的,或者未严格落实扫码查验要求致使健康码异常、核酸证明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的,视情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未严格落实扫码查验要求,造成健康码异常、核酸证明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引发疫情或者严重影响流调排查的,责令酒店停业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查处。

限流措施到位。酒店公共区、工作区、餐厅等区域要科学控制人流密度,保持人员安全距离。

防疫规范培训到位。加强酒店员工岗前培训,所有上岗员工需经过岗前防疫规范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酒店员工须了解掌握和严格遵守防疫培训内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防疫规范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防疫培训内容动态更新调整):

1.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扫码查验“四方责任”,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

2.规范戴口罩(酒店公共区和员工工作区除进食喝水外须全程规范戴口罩)、勤洗手(用七步洗手法)、保持安全距离。

3.环境通风。

4.消毒消杀。

5.设立临时安置客房。

6.入住客人健康码异常处置流程。

7.备齐备足防疫物资(医用外科口罩、N95或KN95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等)。

8.全口径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与健康监测(核酸“应检尽检”)。

9.全口径员工全员疫苗全程及加强免疫接种(疫苗“应接尽接”)。

10.全口径员工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含7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

11.建立全口径员工出京和返京报备制度(准确掌握记录全口径员工出京和返京时间、出京去过的城市等信息)。

12.所有进(返)京人员抵京前或抵京后12小时内利用“京心相助”向所在社区(酒店、单位、村等)报备。

13.酒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培训演练。

14.提醒督促员工及时参加全市重点区和属地开展的区域核酸筛查;提醒督促员工严格按北京市防疫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如进返京人员在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14天内有购买“四类”药和出现发热等“十一类”症状到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须在72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等);严格执行酒店员工常态化定期核酸检测要求,即冷链员工及同住人员须每日核酸检测1次,酒店其他员工须每2日核酸检测1次。

15.做好各类来访人员登记,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16.对于员工居住在集体宿舍、群租房、员工日常通勤以及在外合租的,均应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员工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少外出、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有效降低员工流动性。

17.做好员工个人及同住人员健康防护,员工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报告本酒店,并按防疫要求主动就医排查,不“带病上岗”。

18.本酒店出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要按疾控中心要求和酒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规范开展应急处置,并立即暂停酒店营业。

19.本酒店所在地区出现疫情后,要按属地防疫要求,员工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店隔离或居家办公,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确需到岗员工要“两点一线”工作生活,实行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面接触。

20.员工被告知为或疑似为阳性病例、密接、次密接或高风险人员的,须第一时间向本酒店、本人居住社区报告,并遵守防控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待在原地不动等待转运或按疾控中心要求点对点尽量使用非公共交通工具返回家中隔离。

21.酒店要配合属地按防疫规定对全口径员工进行抗原检测,进一步提高“早发现”能力等系列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员工个人防护到位。

1.建立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上岗前需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要求员工在工作期间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员工在岗期间严格按照最新版《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相关要求规范佩戴口罩,酒店公共区和员工工作区除进食喝水外须全程规范戴口罩,进食喝水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勤洗手(用七步洗手法),注意个人卫生。负责对健康码异常的新入住和已入住涉疫风险人员提供服务的员工应做好个人防护,戴N95或KN95口罩、一次性手套,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落实员工上岗期间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规定,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和分餐制。

2.全口径从业人员应做到“应接尽接”,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全程接种六个月以上的,应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3.全口径从业人员应做到“应检尽检”。

健全常态化核酸筛查机制。酒店要提醒督促其全口径员工按要求及时参加全市重点区和属地开展的区域核酸筛查;提醒督促其严格按北京市防疫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如进返京人员在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14天内有购买“四类”药和出现发热等“十一类”症状到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须在72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内有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旅居史人员抵京后要“三天两检”等);提醒监督其全口径员工严格执行酒店常态化定期核酸检测要求,冷链员工及同住人员须每日核酸检测1次,酒店其他岗位员工须每2日核酸检测1次。要配合属地按防疫规定对全口径员工进行抗原检测,加强抗原检测与核酸检测的相互补充和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早发现”能力。

严格员工离京报备。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酒店员工离京报备制度,全口径员工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含7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7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报告酒店并按规定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抵京后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检测)。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不承办”原则,全市酒店不承办婚宴、生日宴、团体宴等群体性聚餐活动(政策调整的,另行通知);全市酒店继续从严从紧控制会议、培训、论坛等聚集性活动(政策调整的,另行通知);核心区酒店继续暂停承办会展、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政策调整的,另行通知)。7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入境未满10天的人员(澳门方向除外)不得在酒店参加会议、培训;所有在酒店参加会议、培训的人员须测温、扫码验码(不能以亮码代替扫码)并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酒店承办的会议、培训,有来京人员参加的,人员闭环管理。

酒店内餐饮服务。酒店内餐饮经营单位须遵守《餐饮行业新冠疫情防控指引》,严格控制人流密度,保持合理就餐间距,提倡隔位就坐,就餐人员离开餐桌时须佩戴口罩。

备齐备足防疫物资。按照统一规范备齐备足各项防疫物资,并及时更新物资储备,确保不超使用有效期;酒店要安排好防疫专项资金,满足测温、扫码验码、常态化疫情防控、设备更新等各项防疫需求,补足防疫短板。要为员工配备口罩(含N95或KN95口罩)、一次性手套、工作服(防护服)、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消毒洗手液、消毒水和酒精等消毒用品。

落实大数据风险人员排查责任。酒店要快严准实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市公安局大数据专班每日推送的入住涉疫风险人员的排查落位工作。

加强疫情防控应急信息报送。酒店发生新冠病毒感染者后,须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属地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属地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意见,配合做好酒店封控、流行病学调查、入住客人安抚、密接和次密接转运隔离等相关工作,并在第一次报告情况后4小时内向属地区文化和旅游局报告处置进展情况。

加强对规范戴口罩情况巡查。酒店要及时提醒劝诫所有进入酒店的人员(含已入住人员、长包房人员和酒店全口径员工)在酒店公共区和工作区除进食喝水外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加强宣传引导。酒店要在公共空间、重点场所、密闭空间等区域明显位置,张贴、放置疫情防控提示语、海报和相关标志,推送疫情防控提示。定期对员工、入住客人、进出酒店人员、合作服务商等进行疫情防控提示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二、分类排查涉疫风险人员

对安排在酒店临时安置客房内健康码异常的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涉疫风险人员,由酒店承担涉疫风险核查主体责任,在分类排查处置未完成前,健康码异常的涉疫风险人员要严格单人单间、足不出屋(门)。属地街乡镇以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临时安置客房内健康码异常的涉疫风险人员足不出屋(门)。

酒店负责对涉疫风险人员进行核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员工应做好个人防护,戴N95或KN95口罩、一次性手套,保持2米以上距离。

健康码异常的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涉疫风险人员违规离开临时安置客房导致风险外溢和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追究酒店和涉疫风险人员的法律责任。

1.对酒店北京健康宝出现红码的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涉疫风险人员,酒店应立即上报属地疾控中心。属地疾控中心须按“应转尽转、应隔尽隔”规定和防疫要求,及时将出现红码的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涉疫风险人员转运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2.对北京健康宝出现黄码的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涉疫风险人员,酒店应立即上报属地街乡镇(属地社区防控组)。属地街乡镇(属地社区防控组)须按“应转尽转、应隔尽隔”规定和防疫要求,及时将出现黄码的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涉疫风险人员转运至居店隔离酒店进行隔离。

3.对酒店北京健康宝出现弹窗限制的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涉疫风险人员,由酒店进行分类核查。

对北京健康宝出现弹窗限制的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人员,酒店要查验其行程卡、询问其旅居史和涉疫风险人员(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接触史等,经酒店分类核查:

(一)对7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或直辖市所在街乡镇旅居史的,要区分情况、分类施策:

1)经酒店核查,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须实行“7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时间变化的,另行通知),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酒店应判定为须集中隔离管控并立即上报属地街乡镇(属地社区防控组)。属地街乡镇(属地社区防控组)须按“应转尽转、应隔尽隔”规定和防疫要求及时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2)经酒店核查,对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须实行“7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时间变化的,另行通知),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酒店应判定为须居店隔离(即居家隔离)并立即上报属地街乡镇(属地社区防控组)。属地街乡镇(属地社区防控组)须按“应转尽转、应隔尽隔”规定和防疫要求及时转运至居店隔离酒店落实居店隔离管控措施。

3)经酒店核查,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直辖市为中高风险区所在街乡镇)旅居史的,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须实行7天居家(居店)健康监测,酒店应判定为须居店健康监测(即居家健康监测)并立即上报属地街乡镇(属地社区防控组)。属地街乡镇(属地社区防控组)须按防疫要求及时转运至居店隔离(健康监测)酒店落实7天居店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期间不外出,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4)经酒店核查,酒店根据市疾控中心每日下发的专家组研判的全国涉疫风险地区《管控意见》进行研判,对属于每日《管控意见》中表述为“居家健康监测”的,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须在本酒店进行“7天居家(居店)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频率为第1、4、7天各开展一次,由属地街乡镇安排上门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由酒店为其申请赋绿码;如在酒店落位时,离开风险区域已满7天,落位后需至少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5)经酒店核查,酒店根据市疾控中心每日下发的专家组研判的全国涉疫风险地区《管控意见》进行研判,对属于每日《管控意见》中表述为“三天两检”的,酒店应提醒督促其按防疫要求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由属地街乡镇安排上门核酸检测或组织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由酒店为其申请赋绿码。

(二)经酒店核查,对入境未满10天(已满7天集中隔离、不足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按规定须补足3天居家健康监测,酒店应判定为须补足3天居店健康监测(即居家健康监测)并立即上报属地街乡镇(属地社区防控组)。属地街乡镇(属地社区防控组)须按防疫要求及时转运至居店隔离(健康监测)酒店落实补足3天居店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期间不外出,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三)对7天内与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有过近距离接触或有同时空关联的,特别是属于“同住、同餐、同工作(学习)、同娱乐(如棋牌、卡拉OK)、同行、同乘、同伴、同游、同厕”情况的,经酒店核查,对属密接人员的,须实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时间变化的,另行通知),酒店应判定为须集中隔离管控并立即上报属地街乡镇(属地社区防控组)。属地街乡镇(属地社区防控组)须按“应转尽转、应隔尽隔”规定和防疫要求及时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对属次密接(密接的密接)人员的,须实行“7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时间变化的,另行通知);对属高风险人员的,须实行“7天居家隔离+3天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时间变化的,另行通知)。经酒店核查,对属次密接或高风险人员的,酒店应判定为须居店隔离(即居家隔离)并立即上报属地街乡镇(属地社区防控组)。属地街乡镇(属地社区防控组)须按“应转尽转、应隔尽隔”规定和防疫要求及时转运至居店隔离酒店落实居店隔离管控措施。

(四)经酒店核查,属于未按规定参加或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要求及时参加全市重点区和属地开展的区域核酸筛查;未按北京市防疫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如进返京人员在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14天内有购买“四类”药和出现发热等“十一类”症状到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须在72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等);或其他按防疫政策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而出现健康宝弹窗限制的人员,酒店要提醒督促其尽快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健康宝弹窗自动解除(转为绿码)。

(五)经酒店核查,对客人不承认到访过风险区域、接触过涉疫风险人员(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可在提供客观证据的基础上,由本人签署承诺书后,判定属于“弹窗误伤”无异常人员。

(六)对“应转未转、应隔未隔”暂时滞留在酒店临时安置客房内客人的处置。经酒店核查判定,对酒店临时安置客房内暂不能及时转运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店隔离管控措施的客人,由本人签订承诺书,酒店做好送餐、垃圾清运等服务保障,属地街乡镇安排上门核酸检测并以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居店期间足不出屋(门)。

对酒店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导致“应转未转、应隔未隔”的待转运人员违规离开临时安置客房外出或有其他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造成风险外溢和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追究酒店和违规涉疫风险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对酒店临时安置客房内确有离京需求的弹窗人员,经酒店核查,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及未接触病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密接的,查验其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签订承诺书后,经酒店申请,由酒店所在区文旅局上报解除弹窗赋“绿码”,给予有离京需求弹窗人员24小时离京“窗口期”,若其24小时内未离京,由相关部门恢复“北京健康宝”弹窗。

(八)酒店要关注临时安置客房内健康码异常客人的身心健康。酒店要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强化对此类客人的疫情防控管理和服务保障,特别是要积极配合属地卫健、街乡镇、医疗部门满足其就医需求,及时提供紧急和日常的医疗卫生服务,不得因弹窗延误患者治疗。

(九)“弹窗误伤”无异常人员判定标准。对北京健康宝出现弹窗限制的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涉疫风险人员,酒店要查验其行程卡、询问其旅居史和涉疫风险人员(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接触史等,经酒店核查,对7天内无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或直辖市所在街乡镇旅居史的,且不属于入境未满10天的人员(澳门方向除外),且7天内与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没有近距离接触且没有同时空关联的,特别是不属于“同住、同餐、同工作(学习)、同娱乐(如棋牌、卡拉OK)、同行、同乘、同伴、同游、同厕”情况的,且无购买“四类”药以及诊所就诊史的,可判定为“弹窗误伤”无异常人员。

酒店要严格基于客观事实,按弹窗误伤人员判定标准严格进行判定,不得仅依靠个人诚信承诺书就草率作出“弹窗误伤”的判定,对判定“弹窗误伤”证据不足的,不得判定为“弹窗误伤”为其解除弹窗。

对酒店不严格履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给弹窗限制的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涉疫风险人员判定为“弹窗误伤”而为其解除弹窗,造成风险外溢和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追究酒店和酒店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畅通“弹窗误伤”无异常人员救助机制。经酒店核查,属于“弹窗误伤”无异常的,需在酒店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三天两检),由属地街乡镇安排上门核酸检测或组织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为阴性后,由酒店为其申请赋绿码。如落位时已超过7天,落位后需至少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已经降级的区域可对客人提前解除管控措施,但解除前须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

对弹窗限制的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涉疫风险人员隐瞒涉疫事实、虚假陈述骗取解除弹窗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规范执行健康监测。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涉疫风险人员在酒店健康监测期间,要严格履行其健康监测的责任义务,酒店须提醒其严格遵守核酸检测的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规范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每天监测个人体温;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需报告酒店,并按防疫要求主动就医排查,酒店要提醒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和及时就诊。

(十二)酒店需提醒督促未按规定参加或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尽快核酸检测。经酒店对北京健康宝出现弹窗限制的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涉疫风险人员的核查,对属于未按规定参加或完成核酸检测的涉疫风险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要求及时参加全市重点区和属地开展的区域核酸筛查;未按北京市防疫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如进返京人员在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14天内有购买“四类”药和出现发热等“十一类”症状到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须在72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等);或其他按防疫政策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而出现健康宝弹窗限制的涉疫风险人员。酒店要提醒督促其尽快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健康宝弹窗自动解除(转为绿码)。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场所消杀通风到位。

1.密闭场所通风。在酒店办公场所电梯、地下室等相对封闭空间,要保持良好通风状态,控制人群密度,避免交叉感染,并按照市疾控中心《生产经营场所环境自我监测采样工作要点指引(第二版)》有关规定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2.公共区、工作区消毒。要按规定对公共区、工作区进行清洁和消毒消杀,加大对公共卫生间、电梯(特别是电梯按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频繁使用触摸等重点部位消毒消杀的频次,认真做好消毒和检查记录,对新入住客人行李在入店之前进行消毒。在电梯间设置免洗消毒液、酒精和纸巾等物品。涉及专业消杀、空调消毒等具体工作,遵照专业部门的防控指引执行。

3.涉疫风险人员停留场所消毒消杀。对所有健康宝红码、黄码及其他需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管控的涉疫风险人员居住过的酒店房间、停留过的场所等,均需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做好消毒消杀。酒店在进行消毒消杀工作中要做好各个区域的消毒消杀工作记录,消毒消杀作业完成后需注意及时清洁,避免消毒剂残留。

统筹安排环境监测。根据市场防疫工作组《关于加强部分重点业态生产经营环境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政府要落实对辖区酒店环境常态化核酸检测的主体责任,酒店环境常态化核酸检测全覆盖频次不多于30日,每家酒店较高风险点位检测不少于20件。酒店每月要向属地文旅局上报区政府对其常态化环境核酸检测的情况。

监控设备维护。为给流调人员提供酒店发生疫情后快速溯源的高清、完整视频资料,酒店应全面检查公共区域监控设备的运转情况和覆盖区域缺失情况,对监控设备非正常运转的,须立即修复正常,对主要公共区域缺失的监控设备须及时补充,对关键公共区域的非高清探头须及时更换。

生活垃圾分类。严格落实酒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要求,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按照有关要求配备垃圾桶,垃圾桶标识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规定,并保持垃圾桶完好和整洁美观;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垃圾分类收运合同,生活垃圾不得混装混运。对酒店出现人、物、环境任一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客房,其布草按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处理。对于承担集中医学隔离观察任务和防疫特殊服务保障任务的酒店,要按照相应工作要求做好垃圾处理清运,防范垃圾成为传播源。

本防控指引适用于全市各类酒店(集中隔离酒店、居店隔离酒店除外)。

来源:“首都之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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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惠民便民活动”、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该行动计划。 本次行动范围为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目标利用3年时间,在全行业进一步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参与、社会监督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多元共治机制,进一步巩固基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明确,分为三大方面、28项工作内容,并提出将开展五大专项行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行动的责任主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要按照本行动计划和辖区具体方案要求,强化医疗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强化人员教育,培育质量安全文化,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以下为部分任务要点,全部28项工作内容,见附件全文。 健全院、科两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院、科两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按要求成立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医疗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各业务科室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优化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每月召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疗质量安全工作。建立院周会反馈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创办质量安全月刊,督促指导各部门、各科室精准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改进工作。各部门、各临床科室及医技科室主要负责人每月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本部门、本科室医疗质量安全工作。 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日常管理,结合本机构实际,细化完善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规范医疗技术管理。医疗机构全面梳理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以限制类技术、内镜和介入技术等为重点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强化新技术、新项目机构内准入管理,完善技术授权和动态管理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加强新技术临床应用和适宜技术推广。中医医疗技术操作要严格按照《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要求,严格落实感控管理各项要求。 规范多点执业、加强会诊管理 加强医务人员管理。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化医师、护士及医技人员准入和执业管理,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和定期考核,以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为重点,对全体医务人员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及考核,不断提升医务人员业务能力。 加强会诊管理。进一步完善会诊制度,明确各类会诊的具体流程,加强会诊人员资质管理,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规范会诊行为,追踪会诊意见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同时,加强中医、营养、康复、精神、检验、病理、影像、药学等科室的多学科会诊参与度,充分发挥营养和康复治疗对提升治疗效果的积极作用。 提高日间医疗质量,保障手术质量安全 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加强日间医疗病种和技术管理,强化日间医疗科室和医师审核授权管理,不断扩充日间医疗服务范围,提升日间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加强日间医疗患者评估和随访,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并予以干预,保障日间医疗患者安全。 保障手术质量安全。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强化手术分级和医生授权动态管理,确保三、四级手术逐项授予和动态调整。全面加强手术患者术前评估、麻醉评估,落实术前讨论制度,准确把握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科学制订手术方案。严格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强化围手术期管理。
白血病相关性口腔病损临床诊治的研究进展 2023-06-01
白血病是一类造血干细胞异常增殖的恶性克隆性疾病,根据细胞分化程度和病程特点,主要分为急性白血病和慢性白血病。临床资料显示,约15%~80%的白血病患者有口腔损害,其中急性白血病患者伴发口腔病损(约65%)较慢性白血病(约30%)更为常见。原发性白血病口腔病损通常是由于血小板减少或中性粒细胞浸润,机体免疫力下降导致微生物感染所致。部分化疗药物如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等可以影响到口腔微生物繁殖及口腔黏膜修复,造成继发性口腔病损。 白血病相关性口腔病损在不同亚型的白血病或同种亚型白血病的不同阶段表现各异,决定了口腔治疗的特异性。对于白血病的口腔治疗,原则上应以保守治疗为主,在不影响白血病原有治疗方案的基础上,采取以姑息治疗、局部治疗为主,辅助全身治疗。 对于少数白血病患者由于化疗药物损伤口腔黏膜上皮细胞后诱发大面积的口腔溃疡,临床建议结合溃疡的严重程度及全身其他部位的副反应,在血液内科医师指导下酌情考虑更换化疗药物。本文将就白血病相关性口腔病损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疗策略的研究进展进行一综述。 1.白血病相关性口腔病损的发病机制 白血病常表现为未成熟白细胞,由于增殖失控、分化障碍、凋亡受阻等因素增殖异常,导致机体造血功能受损。患者在化疗前后常出现口腔黏膜炎症、口腔溃疡、牙龈肿大、牙龈增生等。尽管目前关于白血病相关性口腔病损的发病机制尚未完全阐明,但仍有一些研究揭示了部分相关的可能发病机制。 1.1白血病化疗前原发性口腔病损 白血病患者白细胞数目降低,引起CD4+/CD8+T淋巴细胞失调,导致患者机体免疫力显著下降,口腔易受到细菌、真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的入侵从而引起口腔黏膜的炎症或感染。一方面,由于白血病患者血小板数目显著下降,血小板源性生长因子含量降低,牙髓干细胞迁移受阻,分泌其诱导微血管内皮细胞迁移能力下降,导致黏膜修复能力下降,细菌增生加剧口腔黏膜炎症。 另一方面,白血病患者白细胞减少直接导致了其分泌的白细胞介素22(interleukin-22,IL-22)表达水平的降低,而IL-22可以通过调节信号转导与转录激活因子3促进基质金属蛋白酶1(matrix metalloproteinase-1,MMP-1)和I型胶原的表达。MMP-1在创面愈合早期时可对创面胶原进行降解,而I型胶原可促进上皮细胞的增殖,二者的减少使得角质诱导形成的细胞增殖减弱,口腔黏膜上皮细胞的修复能力下降,不利于口腔溃疡的愈合。 1.2白血病化疗后继发性口腔病损 对于白血病患者化疗后的继发性口腔病损,Sazawal等发现化疗药物甲氨蝶呤可在细胞内竞争性地与二氢叶酸还原酶结合,阻断其还原为四氢叶酸,从而抑制DNA合成,影响口腔上皮细胞的再生修复。另一项研究结果显示,阿糖胞苷可在机体内转化为阿糖胞三磷酸核苷,掺入到DNA的核苷酸链中,引起核苷酸链的断裂,提示白血病患者接受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的治疗后可能会通过影响DNA的合成或结构诱发口腔病损。 另外,大剂量的阿糖胞苷会使患者白细胞和血小板水平进一步降低,影响宿主的免疫功能,导致牙龈肿大和自发性牙龈出血。临床上氯霉素、青霉素等广谱抗生素的过度使用,会导致部分致病菌耐受,口腔内铜绿假单胞菌、白假丝酵母菌、肺炎克雷伯氏菌等微生物异常增殖引发口腔黏膜炎。 2.白血病相关性口腔病损的临床特点 不同亚型白血病口腔病损的好发年龄及表征有所不同。急性白血病起病急、进展快,多引起口腔黏膜内的炎症反应。其中,急性髓性白血病好发于老年人,主要表现为黏膜苍白、口腔溃疡、药物性牙龈肥大及自发性出血。而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好发于儿童及老年人,多表现为口腔黏膜炎、瘀斑、牙龈炎以及自发性牙龈出血。 慢性白血病起病缓,进展慢,可引起牙龈增生等代偿性反应。慢性髓性白血病好发于成年人,可表现为牙龈增生、牙龈出血和粒细胞肉瘤。而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好发于老年人,以口腔内反复出血为突出表现。 2.1牙龈增生 牙龈组织因含有丰富的毛细血管,是白血病引起口腔病损的好发部位。牙龈增生在急性髓性白血病患者中发病率约为5%,且急性白血病牙龈增生的现象比慢性白血病更加常见。白血病引发的牙龈增生,表现为龈乳头、游离龈和附着龈的弥漫性肿大,苍白色或略带灰色外观,质地松软或坚实。 2.2牙龈出血 白血病患者因骨髓造血功能被抑制,使单核细胞成熟分化减缓,血小板产生减少,进而导致牙龈出血。白血病导致的牙龈出血多为自发性出血和点状出血,常累及牙龈、腭部、舌或双唇,且多没有牙结石的存在,与临床上常见的牙龈出血有较大区别,提示临床医生对于口腔卫生较好但有长期牙龈出血的患者需排查血液性疾病。研究认为,牙龈出血可作为白血病患者的临床表现之一。白血病患者接受长春新碱和柔红霉素等化疗药物后,骨髓抑制使血小板减少,或通过损伤微血管,抑制凝血因子合成和增强纤维素溶解活性来诱发机体出血。 2.3牙龈坏死 研究显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在化疗后约有92%的患者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牙龈炎,不良的口腔卫生会加重牙龈炎的表现。化疗会进一步损伤口腔黏膜的局部免疫系统。Ganzel等对3240名急性髓性白血病患者进行髓外疾病发生情况的调查,结果发现牙龈病损的发生率约为4.4%,提示牙龈是白血病相关髓外疾病的好发部位。白血病患者的白细胞在牙龈及牙周组织内浸润,毛细血管内形成微血栓后,致使局部组织的循环障碍,牙龈因缺乏营养供给而出现坏死,龈乳头和游离龈是常见的坏死部位。坏死牙龈继发感染后常常出现腐败气味,若伴有出血,将出现血腥性口腔异味。 2.4口腔溃疡 白血病相关性口腔溃疡的病损范围较为广泛,好发于牙龈、颊部及唇部等易摩擦部位的口腔黏膜。Yao等通过调查伴有血液感染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化疗分析,发现化疗后患者中性粒细胞明显减少,而口腔感染及中性粒细胞减少性溃疡的风险增加。急性白血病患者因化疗引发的口腔溃疡,常表现为口腔黏膜红肿、充血、糜烂等。 有学者对78例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儿童进行唾液免疫球蛋白的检测分析,发现其接受甲氨蝶定化疗期间IgG和IgM显著降低,提示可能与口腔黏膜病损加重有关。 2.5龋病 在罹患白血病的儿童中,急性髓系白血病的患儿常伴发龋病,发病率高达1.9%。龋病的发生常与食物滞留有关,由于牙齿表面清洁不足,微生物滋生于牙间隙,菌斑积聚较多,窝沟、邻接面和牙颈部为龋病的好发部位。Joshi等通过研究化疗中白血病儿童的唾液酸碱度,发现其与化疗的持续时间成正比,进而使患龋率上升。也有研究认为,化疗后龋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唾液腺的损伤和唾液流量的改变。 Wilberg等调查111名16岁前确诊过白血病患者,发现蒽环类药物与龋病发生密切相关,且在5岁后确诊的患者将罹患更多的龋齿,提示化疗药物可能对儿童牙齿的正常发育产生不可逆的影响,非正常发育的牙齿患龋风险将增加。 3.白血病相关性口腔病损的处理方法 3.1口腔卫生清洁 临床上通常建议患者使用软毛牙刷,可用3%碳酸氢钠液或用抗纤溶漱口水预防口腔炎症。对于患有牙龈肿大、牙龈出血的患者,建议每日2次外用0.12%的洗必泰溶液或每日4次局部使用氟西诺泰0.05%凝胶,以治疗由菌群堆积造成的口腔感染。对于患有口腔溃疡的患者,可每日在创面涂1%~2%龙胆紫或用1∶5000呋喃西林纱条湿敷2~3次。 3.2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研究表明,采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可减少其中性粒细胞与白细胞的损伤,促进中性粒细胞与白细胞的修复,缓解化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降低牙龈发生感染的风险。临床上有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牙龈增生及牙龈坏死等症状。Jamy等对27位白血病患者采用氟达拉滨、阿糖胞苷和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的治疗方案,总体缓解率为78%。 3.3合理使用抗生素 广谱抗生素可抑制口腔内的真菌、细菌群落的增殖感染,但长期大量使用会破坏了机体的正常菌群,导致菌群失调,增加真菌感染率。Hallbook等研究发现,接受环丙沙星预防的患者与未接受预防药物的患者相比,广谱抗生素的启动延迟3d,全身抗生素治疗中位时间缩短6d,提示临床上可以通过换药、停药或混合治疗的方法减弱抗生素的毒副作用。 3.4局部注射或涂抹血管收缩素 由于化学疗法或放射线诱导活性氧对DNA碱基修饰及破坏,进一步损伤口腔黏膜中的基底上皮和血管内皮细胞,白血病患者口腔常出现牙龈出血。以肾上腺素为代表的血管收缩剂可短暂减少在辐射期间含氧血液的输送,从而减少活性氧对DNA的修饰,减轻氧化应激反应,达到减轻炎症的效果。 3.5局部激光治疗 大量研究发现光生物调节疗法(photo biomodulation therapy,PBMT)可以提高细胞内白介素水平,促进胶原组织的合成,调节炎症和氧化应激蛋白质,能有效缓解口腔黏膜炎,促进口腔黏膜修复,有效治疗口腔溃疡等症状。 Martins等调查了50例接受PBMT治疗的白血病患者,通过检测唾液中的氧化应激和炎性细胞因子水平相含量,认为该治疗方法具有显著疗效。临床上常用紫外线照射溃疡面,5~10s/次,2次/d,促进上皮细胞组织再生,加速溃疡创口修复。 3.6臭氧水冲刷术 医用臭氧已被证明对革兰氏阴性和革兰氏阳性细菌,病毒和真菌有效,可用于改善微循环,并具有抗炎,镇痛和免疫调节特性。在低剂量时,臭氧可刺激内源性抗氧化剂活性,促进白介素和白三烯的产生,加速口腔黏膜修复。Kaur等报道了20例采用该方法治疗口腔溃疡的病例,统计显示臭氧水的改善效果略好于洗必泰组,但仍需要临床证据进一步论证。 4.总结与展望 白血病相关性口腔病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患者的生活质量,而部分白血病患者的临床首发症状可能在口腔,因此口腔医生不仅需要为其提供专业的口腔护理,还要具备相关白血病的专业知识,为患者寻求系统规范的诊疗提供帮助。关于白血病相关性口腔病损如牙龈增生、牙龈出血、口腔黏膜溃疡等,尽管目前有多种多样的治疗方法,但原则上仍以局部处理为主。对于化疗后诱发的严重继发性口腔病损,可酌情在血液科医生指导下更换化疗药物或调整化疗周期。随着化疗药物的不断改善、口腔医生的早发现早处理和多学科会诊的联合诊治,白血病相关性口腔病损将会得到较好的预防和改善。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激素依赖问题 2022-12-18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临床比较常见的一种出血性疾病,在西医来讲,首选与基本治疗就是糖皮质激素疗法,然而,这种激素,尽管对于大多数患者来说,近期疗效是不错的,远期疗效却让大家困惑,为难,不知所措! 何也?激素治疗,相当部分患者是有效的,就是这有效的“假象”,让你到了一定时间如同“鸡肋”一般,离他不行,弃之不能!造成许多激素的不良反应般“灾难”!诸如:满月脸,水牛背,激素纹,下肢浮肿,“大腹便便”,“青春痘”,甚至出现糖尿病,高血压等等表现,如此的“玷污”了患者青春靓丽的形象,好不伤心!尽管病人出现上述情况,明知是激素惹的祸,又不轻易敢言放弃,因为许多病患需要服用一定剂量的激素,方才保持血小板在正常计数或者安全范围,这般情况,在医学上就称之为:激素依赖! 临证之时,常常遇到这样尴尬的情况,帮助病患克服经过反复探讨、摸索,李大夫从中医医理角度,认为“肝藏血”、“脾统血”,肝脾如果不和,则生“肝失藏血”与“脾不统血”,易发血溢脉外的出血病证,亦即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如何调和肝脾,调肝为主,还是扶脾为主,如何在调和肝脾的基础上,辨证加减滋阴清热,活血化瘀,清肝凉血,健脾益气,才可以获得良好效果呢?依照我的经验,摸索出一套比较成熟的经验,通过临床实践,帮助相当病患接触了上述痛楚,克服了激素的依赖,从此恢复了青春靓丽的形象! 叶某,男,因患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在西医医院服用激素,起初效果欠佳,后来增加剂量,血小板提升到70多,然而稍微减量,血小板如同乘坐滑梯一般,蹭蹭往下掉,不得已,继续坚持较大剂量服用,出现激素依赖,不良反应明显,形象的改变,使得患者出门工作都感畏难,让他“痛苦不堪”!经人介绍,前来我院二沙分院就诊,经过识病辨证,予以调和肝脾为基本方,配以滋阴清热解毒药味治疗,1.5月下来,逐渐减撤到基本维持剂量,血小板不但没有像从前那样显著下降,反而恢复并保持正常水平,更加惊喜的是脸上痘痘没有了,将军肚子消失了,满月的脸恢复了......,有了自信,正常上班了,昨天下午他来复诊,激素停止3个月,完全健康状态! 有着类似病情的患者,不要担心,看到叶先生的效果,就看到了你不久将来的惊喜情景,不要担心,快来就诊,如何克服激素依赖,找找李大夫,帮助你来出招! 衷心祝愿患者你早日康复!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袁流村村北,S203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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